救援故事

虐狗是因為無心???過失傷人有沒有罪???

是什麼樣的慘狀?可憐的狗狗,被82歲的阿伯從防疫所領出來,直接綁在摩托車後拖行,狗狗不支倒地,被拖到遍體鱗傷、肉綻見骨,甚至前腳血管破裂,鮮血噴射而出…….

剛領養的狗狗,你了解他的體力嗎?可以這樣拖行嗎?你真的是有資格領養狗狗的人嗎?
一群人把阿伯攔截下來,阿伯態度不但沒有悔意,還打電話告訴家人,說眾人對他大小聲態度很兇,在對談中阿伯一直推卸責任說是動保所要他這麼綁著狗的………

摩托車牽引動物是否違法?
立法院於2017/04/11三讀通過《動物保護法》修正案,明定飼主不得以汽、機車牽引寵物,否則將罰三千元到一萬五千元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,若因此造成動物重傷或死亡可罰七萬五千元。提案委員邱志偉說,常常看到有人騎車遛狗,總覺得於心不忍,對狗也危險,盼透過修法導正民眾觀念。

全省22縣市,總共31座收容所,有人領養了狗成為香肉;有人領養了毛孩成為被虐的對象;有人領養的狗兒顧工廠卻終身監禁;有人領養了狗再度遺棄………面對這些種種的二度傷害,我們誠摯的呼籲全省的各大收容所,在有人領養的時候,多注意多觀察,為毛孩們提供多一分的保障,多為他們過濾一下,這些孩子已經夠可憐了啊!

過失傷人都有罪刑,這個所謂無心虐狗,卻一路拖行造成狗狗重傷,還堅持不認錯的阿伯,可以無罪嗎?
大家覺得,他還有資格養狗嗎?收容所不應該把他列入黑名單嗎?如果狗狗再回到阿伯的手中,會是好消息嗎?

這個孩子,『台灣莉丰慧民V關懷動物協會-飛翔蜜境』願意收下照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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